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裴广阳,王精精,张志恒,王玉新,王华礼,, 鹤壁汇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鹤壁市心奥食品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 ,鹤壁暴福杰淇河土特产有限公司 ,淇县恒新包装有限公司 ,鹤壁市溶泉商贸有限公司 ,鹤壁市淇滨区广阳陶瓷店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豫0611执241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淇县恒新包装有限公司、鹤壁汇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鹤壁市心奥食品有限公司、鹤壁市溶泉商贸有限公司、鹤壁暴福杰淇河土特产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广阳陶瓷店、裴广阳、王精精、张志恒、王玉新、王华礼: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与被执行人淇县恒新包装有限公司、鹤壁汇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鹤壁市心奥食品有限公司、鹤壁市溶泉商贸有限公司、鹤壁暴福杰淇河土特产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广阳陶瓷店、裴广阳、王精精、张志恒、王玉新、王华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到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611执241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0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