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关瑞,刘燕军,王艳彬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0622民初134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燕军:本院受理常关瑞诉刘燕军、王艳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1)豫0622民初1346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审判组织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