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丹,宋海新,刘云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丹与被执行人宋海新、刘云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宋海新名下所有的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新世纪花园5号商住楼南单元3-4层南3户的房产进行网上变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9月25日后登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