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彦国,李华,李贵红,毛永安,孙振业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彦国与被执行人李华、李贵红、毛永安、孙振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华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东海路天泰市场1区6号楼北排1-2号东数第三户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后登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