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光东,王欢平,魏燕青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9001民初573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欢平、魏燕青:本院受理原告赵光东诉王欢平、魏燕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9001民初5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王屋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