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卫建立,张军战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9001民初440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军战:本院受理原告卫建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9001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张军战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卫建立借款290800元。2.案件受理费6607元,由原告负担945元,被告负担5662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