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小连,陈文伟,李红波,汤爱苹, 济源市金河奶业有限公司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小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济源市金河奶业有限公司、陈文伟、李红波、汤爱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济源市金河奶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500000元和自2015年5月22日至2021年6月18日的利息1897402.5元及2021年6月19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以150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合同期内利率8.82‰上浮50%计算);2、被告陈文伟、崔小连、李红波、汤爱苹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五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河南省焦作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