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昆宁,黄翔,黄琼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天门市人民法院
内容
黄翔:本院受理原告黄昆宁诉黄琼、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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