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明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183民初344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公 告郭明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截止2021年5月10日内的欠款合计5441.33元,并偿还自2021年5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3406.87元为本金,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市支行信用卡管理系统计算标准计算的利息、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1183民初34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