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孙建明,王文莉,孙永春,闫美芬,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九三支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8110民初1155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
内容
闫美芬:本院受理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九三支行诉被告孙建明、王文莉、孙永春、闫美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8110民初115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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