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建明,王文莉,孙永春,闫美芬,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九三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8110民初115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 |
内容 |
闫美芬:本院受理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九三支行诉被告孙建明、王文莉、孙永春、闫美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8110民初115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