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旭升,黎士艳,刘菲菲,安凤英,乔红波,刘志胜,马维平,郭清祥,张丽娜,赵兴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菲菲、安凤英、乔红波、刘志胜、马维平:本院受理原告任旭升、黎士艳诉被告郭清祥、张丽娜、赵兴伟与你五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五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铁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