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多,齐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民初28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多、齐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多、齐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921民初283号一审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