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月玲,孙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086民初15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涛: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月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1086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孙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月玲借款本金210 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月20日起按月利率1.19分计算至全部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