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松波,周丽娟,白景阳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2执恢25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丽娟、白景阳:高松波申请执行周丽娟、白景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周丽娟、白景阳应给付欠款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合计113,791.00元。对周丽娟、白景阳所有的位于肇东市南九道街变压器小区1号楼2单元701室楼房进行评估、拍卖,因无人竞买,拍卖标的流拍。本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周丽娟、白景阳所有的位于肇东市南九道街变压器小区1号楼2单元701室楼房(建筑面积81.27平方米)交付申请执行人高松波抵偿人民币113,791.00元欠款。高松波返还楼房差价款15,656.00元。现向你二人送达(2021)黑1282执恢25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