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海龙,宋春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02民初150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春朋:本院受理原告何海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202民初1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