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晓毅,罗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姚晓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本院判决:由被告罗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姚晓毅本金160,000元及利息,从2021年1月1日起以1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利息至本金全部清偿完毕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