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小亮, 铜仁市碧江区力美家具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小亮:本院受理原告铜仁市碧江区力美家具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普通程序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