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艳玲,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9)黑0833民初30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艳玲: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申请执行(2019)黑0833民初30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送达一拍公告,公告期限15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成功。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