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卓洪国,郑晓东,魏淑力,郑艳,赵玉杰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1执恢26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公告(2021)黑1281执恢261号郑晓东、魏淑力、郑艳、赵玉杰:本院受理卓洪国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281执恢26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评估报告、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