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涛,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豫0191执13609号,(2020)豫0191执13609号之二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涛: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申请执行关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191执136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通知书、查封公告、腾房公告、(2020)豫0191执13609号执行裁定书、(2020)豫0191执136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0)豫0191执136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关涛名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6号院正商·红河谷18号楼2单元1803【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67193号】房产一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到本院选定评估、拍卖机构,逾期既不履行义务又不到本院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本院将依法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对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房屋。 |
刊登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