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桂红,王爱香,柳明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0184民初19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明现:本院受理王桂红诉王爱香,柳明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1)豫0184民初1928号的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