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志刚,李耀锋,张蓓,张凯,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禹州市益达机械配件制造厂 ,禹州金鼎机械有限公司 ,禹州市成宝铸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002民初372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志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禹州市益达机械配件制造厂、禹州市成宝铸造有限公司、禹州金鼎机械有限公司、李耀锋、张蓓、张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002民初372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