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玲,柳国强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柳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杨玲诉被告柳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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