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玲,柳国强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杨玲诉被告柳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禹州市人民法院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