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营亮,杨国平,郭志强, 禹州市王芳电线电缆门市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豫1081民初471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国平:本院受理原告禹州市王芳电线电缆门市部、赵营亮诉你及郭志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081民初4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