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81民初1457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冶地恒元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诉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81民初1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