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振法,蒋建峰,蒋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豫1481民初767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建峰:本院受理王振法诉被告蒋建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481民初767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蒋峰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原告王振法货款11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