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全路,谢平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平义:本院受理原告郭全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增福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