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郭全路,谢平义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内容
谢平义:本院受理原告郭全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增福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刊登日期
2021-09-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