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文辉,刘鹏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马文辉申请执行刘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刘鹏名下房产一套,并经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房屋处置参考价600000元。现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新密市城区互助路南侧、荟萃路西侧、报恩街北侧中盛景苑(现为建业壹号城邦)6号楼2单元702室房产一套【买卖预告: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461号】,建筑面积88平方米,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卫,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刘鹏。拍卖机构: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等有关事宜的,请在工作时间直接与承办人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