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永生,张金强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张永生申请执行张金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张金强名下房产一套,并经国家税务总局中牟县税务局定向询价,确定房屋处置参考价920800元。现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中牟县青年路西段南侧、滨河路东D-5号楼2单元11层1101号(合同号:ZM16002566837),建筑面积138.6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张金强。拍卖机构: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等有关事宜的,请在工作时间直接与承办人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