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海,许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02民初2192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斌:本院受理原告林海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02民初21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许斌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林海支付拖欠水泥款人民币11625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