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笃创,邱建卫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建卫:本院受理原告蔡笃创与被告邱建卫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和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埋。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