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金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006民初3163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金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诉被告谭金龙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琼9006民初31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时在本院兴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