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道珍,潘国乙,第三人-黄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006民初1109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莉:本院受理(2021)琼9006民初1109号原告(反诉被告)林道珍诉被告(反诉原告)潘国乙,第三人黄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反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