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蒙,何敏, 黑龙江肇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龙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22民初238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蒙、何敏: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肇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龙支行与被告王蒙、何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622民初2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