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惠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黑0126民初2107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
内容
徐惠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26民初210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