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哈尔滨金农科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十屋李瑞艳化肥经销处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黑0184民初248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公主岭市十屋李瑞艳化肥经销处: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金农科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公司(2021)黑0184民初2481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换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