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素香,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平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素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平路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段素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查封你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80号7号楼1单元20层62号房屋。因你仍未履行义务,现需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上述房屋评估机构的通知书,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五日内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权利,本院将随机抽取选定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机构及送达评估报告依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满15日即视为收到,本院将对上述房屋依法进行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