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河南省新恒防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滕州市明鑫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人民法院
内容
滕州市明鑫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南省新恒防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间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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