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郎连杰,赵洪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2民初217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公 告(2021)黑1282民初2172号赵洪辰:本院受理原告郎连杰与被告赵洪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282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肇东市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