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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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大庆市顺亨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大庆市丰圆庆客隆经贸有限公司;大庆市昌盛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李晓秋;滕文彬;郑丽敏;闻春友;肇东市丰源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冯树峡;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盛昌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杨洪玲;王状一;大庆市久泰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迅辉集团有限公司;王帅;扎兰屯市丰源庆客隆商贸有限公司;李忠芬;魏传玉;大庆市庆隆新商贸有限公司;韩锦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诉被告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