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纪明久,孙永全, 肇东市润达饲料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
内容
纪明久、孙永全:本院受理肇东市润达饲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刊登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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