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磊峰,朱金战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金战:本院受理原告张磊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3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