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建国,王占玲,刘润平,刘丛霞, 河南嵩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乐奇食品加工厂伊川县连兴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伊川县伊峡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豫03民申355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洛阳市乐奇食品加工厂: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王建国因与被申请人河南嵩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川县伊峡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王占玲、洛阳市乐奇食品加工厂、刘润平、伊川县连兴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刘丛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3民申35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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