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敬鲜,周小宇,王雪霞, 洛阳瑞凯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河南昊豫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汝阳县汇鸿商贸有限公司 ,洛阳福醇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3民申22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阳福醇商贸有限公司、洛阳瑞凯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周小宇、河南昊豫实业有限公司、王雪霞:再审申请人赵敬鲜与被申请人河南汝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汝阳县汇鸿商贸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3民申2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