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夏江,石建华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民法院
内容
石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夏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小额诉讼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7-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