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钮林波,李霞, 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81民初1811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钮林波: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李霞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81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要点:驳回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