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长江,王崇峰,梁德强, 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崇峰、梁德强:本院受理原告李长江诉你们、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请求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13081.25元及利息6475.22元,以上共计19556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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