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振辉,陈祈澳,赵海军,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州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祈澳:本院受理赵振辉诉赵海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州支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