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景文,张军涛,温桂琴, 河南省永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泰丰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路支行 ,鄢陵县诺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执复23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鄢陵县诺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泰丰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刘景文、张军涛、温桂琴:本院受理复议申请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河南省永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人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复议)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豫01执复237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1313办公室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