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文博,邵峰,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024民初165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文博、邵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24民初165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6-27 |